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与公安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分别签署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合作协议,将形成常态化的信息资源共享合作机制。
根据协议,省公安厅与省交通运输厅共享共用道路视频监控信息、交通违法违规信息,建立驾驶员及车辆信用体系;联合开展交通违法违规整治,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今年12月底前,公安、交通将完成实时数据核查比对,实现信息资源实时交换共享。
交通与旅游将在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协调管理和运行监测数据融合应用、推进“运”“游”一体化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探索交通旅游信息服务新模式,提升交通和旅游协同管理和信息服务能力。
通过资源共享合作,促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交通出行、旅游等综合信息服务;促进景区客流集散协调、运力匹配,防止游客滞留或客流积压。推动汽车客运站、地铁站、高速公路沿线及服务区、旅游景区情报板、信息查询终端的综合利用,联合发布交通旅游各类服务信息。(记者 王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