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到元宵节了。在我国,每逢正月十五,北方有吃元宵的习俗,南方有品汤圆的传统。在千家万户团团圆圆闹元宵、吃汤圆的时候,长春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元宵、汤圆时,也一定不要忽视QS标志。
尽量不去流动摊贩处购买
为此,长春市消协发布元宵佳节消费警示。在选购、食用元宵、汤圆时最好到具有经营资质、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购买;并选择信誉好,质量稳定、长久的知名品牌。
同时,消协建议:此类应季食品应尽量不去选择流动摊贩所售商品,防止出现问题无法找到责任人。同时,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包装上是否有“QS”食品质量安全标志;是否含有动物油、是否含有色素等添加剂。
另外,还要注意对所购食品查看、闻味观色。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包装有无破损、透气和变形;在选购散装销售的元宵、汤圆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是否有防尘、隔离设施,否则该食品容易导致二次污染。
此外,要注意查看是否有零售商品标签、质价是否相符,颜色外观是否新鲜,切勿贪图便宜忽略卫生安全保障;购买鲜元宵、汤圆时要注意闻其外皮有无酸味,有无异色。
“三无”元宵难保食用安全 警惕:这些汤圆千万不要买!
据长春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每年节日过后,元宵、汤圆的质量问题和燃放烟花爆竹所形成的伤害问题便成为消费投诉和咨询的重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元宵或汤圆中夹杂异物,保质期内食品变质,甚至有的商品煮不熟,生产日期标注不全、不清或无生产日期,还有元宵或汤圆重量不足,标注的馅料与实际食用时的馅料不符等。
工商管理人员在市场检查时也常发现有的销售场所或小食杂店在销售散装元宵或汤圆时不采取防尘材料遮盖,有的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随意添加糖精钠等添加剂,皮厚馅少,汤圆菌落总数和微生物含量超标等。尤其是消费者往往只考虑到价格低而购买了一些小作坊生产的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属于“三无”的产品,很难保证食用安全。
最后,要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凭证。购买食品后,应注意在食用前对凭证的保存;此外要注意对有问题食品证据索取。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同商家进行沟通或通过消协进行投诉处理。